关于电院青年教师承担本科教学的通知
近年来电院新进了多名青年教师,根据学校的要求,青年教师应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。按学校对青年教师的授课要求,新教师必须担任助教一年以上(含一年);助教两门课程(含听课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、指导实验等),全面、深入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有关知识,且有较好的教学效果。
若青年教师提出授课申请,应参加该课程一轮的辅导工作,并由主讲教师出具负责任的考核评语。经辅导锻炼的教师,讲授该课程,必须经过试讲等一系列的相关程序(具体按文件执行),审查通过方可承担主讲该课程的教学任务并进入教师资格库,由教学组长选聘。
请电院新进青年教师提交承担课程申请,申请表务必2007年1月17日报电院教学办公室。
我院开设的课程请见相关教学计划或咨询系领导或团队负责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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